2022年8月2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研究办理责任清单,并印发市政府研究办理。
2022年9月底,市人大社会委通过组织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实地走访、召开办理情况座谈会等方式,全面跟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从跟踪督办的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办理工作,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法责意识进一步强化,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保障工作的措施相继出台,残疾人扶助政策扩面升级,无障碍设施得到补充和修缮,各项保障服务细节更加人性化。
一、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法律宣传更加深入
市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办理工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落实责任,及时办理。市政府相继制发了《泸州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保障和发展规划》《泸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规范。
广泛开展再学习再宣传,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残联印发《泸州市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市立体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一法一实施办法”和残疾人保障工作宣传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统战部等纷纷在部门网站上转载“一法一实施办法”内容,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二、责任落实更加明确,帮扶措施更加到位
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对照审议意见研究办理责任清单,对22项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收集整理和跟踪督促。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了《关于实施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全市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第一次申领到护理补贴。将2022年的30万福彩公益金预算,全部用于残疾儿童特教康复设施设备更新。
市财政局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追加安排“圆梦助学工程”等残疾人事业经费130余万元。
市税务局再次组织税务人员到企业宣传招收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和依法缴纳残保金规定,积极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主动吸纳残疾人就业。同时,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意见办理更加迅速,办理效果更加明显
审议意见和研究办理责任清单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迅速认领任务,庚即开展办理工作,执法检查暗访反映的点位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市交通局开展出租车、公交车拒载残疾人问题行业专项整治,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再培训。
张坝、方山景区管委会在公示栏上增加“对持残疾人证的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的法律规定。
市电视台制定了手语节目设置和播报方案,正按方案推进工作;合江县残联已续签2023年人工智能(AI)手语播报合同。市、区县两级正积极筹备二十大召开期间本地电视台新闻手语播报工作。
市住建局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责任,印发了《关于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全市无障碍问题台账,制定了计划并分类实施。各区县也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开展专项巡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