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付小平带队视察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开展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琪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纳溪区司法局大渡口司法所、纳溪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实地察看。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观看《泸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纪实专题汇报片》,详细了解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机构建设、执法队伍配备、部门协作配合等情况,以及在实施《社区矫正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王琪指出,我市积极主动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在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上呈现出特色亮点。王琪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创新求发展,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创新突破;要强化组织力量,充分依托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全面保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要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有效整合各项数据开展研判运用,完善推广“智慧社矫”;要用好人民群众力量,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教育管理和信息收集。
付小平充分肯定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在保障刑罚执行、预防再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并指出,全市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健全,《社区矫正法》宣传深入,基层基础得到加强,帮扶教育效果显著。纳溪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在机构设立、阵地建设、部门配合、品牌打造等方面成效明显。
付小平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队伍,积极推广信息化核查手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化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最大化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胡晓玲、刘志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承,部分常委会委员,部分监察司法委委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