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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8 作者: 来源:泸州日报 浏览量:14033

2022年12月27日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鞠 丽

各位代表:

我受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局起步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踔厉奋发的劲头服务发展、以奋楫争先的追求履职尽责、以锲而不舍的定力夯基固本,全面完成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全年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2次,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1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65次。我市人大工作得到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市委肯定,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中交出了奋力担当履职的人大答卷!

一、把牢人大政治方向坚定坚决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市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突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全会等精神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宣讲会、专题研讨会,组织万名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开展宣传宣讲,切实做到学习全覆盖、贯彻全方位。坚定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人大各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有机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泸州人大工作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

二是对标中央要求抓实人大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首次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全面落实《中共泸州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会议部署的5个方面19项工作、46项重点任务责任、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对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向市委报送专项督查报告、提出5个方面建议。

三是紧扣市委部署把准工作重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专题报告年度工作安排、五年立法规划、法规制定情况等工作12件(次),市委常委会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8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依法推进。聚焦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召开人大工作务虚会,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提出24项重点任务,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紧扣中心、服务大局。

二、担当人大法治使命重质重效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各环节全流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提升实施效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立法规划力求高标准。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作为新一届人大立法“第一课”,紧紧围绕市委关心、人民关注、社会关切,因需、应时、统筹、有序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把好选题关,立足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确定地方立法方向,深入区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民意,通过新闻媒体和泸州人大网、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广泛征集项目建议,梳理汇总立法初选项目11件,逐一分析论证,着力丰富立法项目库。把好审查关,在市委领导下科学编制《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2026)立法规划》,规划立法项目8件,确保地方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满足社会治理需要、回应群众立法需求、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把好实效关,坚持“急用先立、重点先立、管用实用”,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基层治理急需入手,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扎实开展,统筹推进“小切口”精准立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二是法规制定力求高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颁布《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序推进《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立法预调研,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强立法主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格局,深入区县蹲点调研13次,向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专题汇报6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5次,确保法规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得到人民拥护。提升立法质效,坚持“一法规、一专班、一方案”,科学制定“任务书”,明确条例起草、审议、报批、颁布施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计划安排到月、任务分解到周”,细化“施工图”,明确全流程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周周交账;坚持“端口前移、压茬推进”,推动工作方式由“串联”改“并联”,将公开征求意见、部门论证、专家听证等工作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工作同步开展。突出立法特色,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创新规定运营维护主体及其责任;聚焦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创新设立管理责任人、桶边督导员和定点投放等制度,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丰富立法载体,拓展提升“一点一库一基地”^【1】建设水平,选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和省市有关单位立法咨询专家40名,确定乡镇、街道、律师事务所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西南医科大学等3个立法协作评估基地,打通公众参与立法“最后一公里”。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立法,收集意见建议547条,着力在最大范围内凝聚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65条,促进法律法规更加契合基层实际。

三是法规实施力求高水平。持之以恒做好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督,确保地方立法“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加强法规宣传解读,按照“一法规一方案”,加强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召开《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创新“宣讲培训+权威解读+系列专访”普法方式,综合运用“报、台、网、微、端”全媒体平台,成系列、全方位推出普法专题报道36期,揭示立法背景和缘由、阐明立法用意和实质,增加社会各界对法规的理解度、认同度。完善法规制度配套,将制定政府配套文件作为立法工作重要延伸,支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泸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系统梳理法规实施存在的问题,委托第三方开展《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强化法规实施监督,常态化将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监督工作计划跟踪问效,听取审议《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地方性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三、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实干实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重基础,在全省率先制定“闭环式”监督工作暂行规程^【2】;重统筹,创新建立“巡审监”贯通融合机制;重规范,探索完善“全链条”执法检查流程,推动监督从事后向全程、粗放向精准、柔性向刚性转变,切实提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质量水平。

一是围绕经济健康运行抓监督。突出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紧扣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推动监督工作向大局聚焦、为发展聚力。聚焦“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紧扣“一体提质发展、东翼突破发展、南翼特色发展”,组织开展集中视察3次,深入基层一线、走进项目现场、形成专题报告,相关意见建议被市委、市政府批转“一体两翼”指挥部研究落实。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紧扣“拼经济、搞建设”,制定专题监督方案、提出15条监督措施,组织在泸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对计划执行、招商引资等工作进行调研和审议,助力政府大抓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紧扣“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组建7个工作组,实地走访企业28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梳理的意见建议被市政府列为专项督查事项,助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紧盯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链,专题调研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区域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市场、科技服务业、农旅融合、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台资企业发展、物流体系建设、有机高粱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8条,助力我市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同时,人大干部积极投身产业发展主战场,2名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产业链链长,选派专人参与驻点招商、联系重点项目,为做强产业链贡献力量。

二是围绕增强预算绩效抓监督。坚持精细化理念,不断拓展预算审查监督广度深度,推动监督工作往深处抓、往实里做。注重精准使劲。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资金使用“穿透式”审查,全流程监督资金筹集、划拨、使用情况,走访32名困难群众进行核实,确保资金使用惠民利民。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穿透式”调研,首轮摸底,次轮深挖,对重点企业“二次”走访,提出的完善内部审计机制等5条建议得到转化运用。坚持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督促责任单位“治已病、防未病”,建立健全制度机制52项。编制预算审查监督指南,制定《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建立人代会期间召开预算草案专题审议会议等机制,进一步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注重数字赋能。按照“基础在联、关键在用、核心在督、功夫在研、亮点在见(见解)”的要求,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依托预算审查专家库,聚焦预决算编制、减税降费等工作,组织开展“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审查、“专业化”调研,促进政府看紧“钱袋子”、管好“账本子”。注重联动协同。紧盯政府债务管理、专项债券项目、赤水河流域环保审计等工作,联合审计、财政、国资、城管等部门,实行力量统筹调度、工作协作配合、信息成果共享,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6次,督促政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抓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紧盯群众普惠托育需求,下深水助推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视察调研17次、专题会商52次,走访托育机构12家,问卷调查1786人次,提出的“四个一”工作格局^【3】、“四方联动、三化推进”工作路径^【4】等19条建议写入政府试点工作方案,助推政府优化试点路径、打造泸州示范样板。紧盯群众城市建设期盼,专题询问中心城区过江通道和城市更新工作,会前调研收集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会上有问必答、真问实答,会后强化跟踪、持续问效,督促政府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问出成效、问出成果。紧盯群众绿色生态福祉,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助力政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为重点,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赤水河流域“共同决定+条例”和《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政府依法治理违规排放、非法捕捞等问题,助推云贵川渝“两江一河”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加强交流、深化协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紧盯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视察《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退役军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医保改革、泸县地震受损房屋灾后重建、城乡社区治理、民族宗教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3条,助力打造高品质幸福泸州。

四是围绕法治泸州建设抓监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加强法律监督,彰显法治权威。创新联动监督。推动出台《中共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工作贯通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牵头制定操作办法、明确17条贯通融合措施,建立计划共商、过程联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委巡察办公室、市审计局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开展监督,推动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实现工作力量有机整合、监督质量有效提升。强化执法检查。突出法定职责、法律责任、法律执行效果,创新“4会议、4清单、4报告、1意见”^【5】全链条执法检查模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等执法检查,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促进公平正义。听取市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支持加大治理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听取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报告,视察调研法院专人驻庭调解、《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电信诈骗整治等工作,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题调研,推动市监委、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探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3条代表建议作为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办理。维护法治统一。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集中宪法宣誓,推动宪法宣传“八进”活动深入实施。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健全专(工)委专项审查、法工委同步审查的“双审查”机制,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9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

四、开展人大决定任免有序有力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严格程序、严把标准,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把建章立制摆在首位,依据新颁布的地方组织法修订《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项目的规定》,明晰3类共24项重大事项界定标准,建立重大事项议题确定机制,报告程序进一步规范、报告清单进一步细化、跟踪监督程序进一步明确。持续完善任免制度,形成了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为主干,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任前供职发言办法、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述职测评办法为支撑的“1+4”制度体系,为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坚持民主决定。坚持决定前深入调研、决定中充分审议、决定后监督执行,围绕“八五”普法、预算调整和决算依法作出决议决定6项,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拓展重大事项决定权实践领域,总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经验,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履职、群众参与”工作格局,推动县乡两级“票决制”工作全覆盖。

三是坚持依法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健全“规范审查、凡任必考、供职发言、审议表决、宪法宣誓”工作程序,细化任免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创新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建成数字化题库,考试题目随机抽取,考试成绩现场亮分,有效提升任前考试严肃性、实效性、权威性。修订《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测评办法》,明确测评对象、测评方式、测评要求,实现书面述职常委会测评年度全覆盖;探索建立口头述职“管理服务对象测评、常委会会议测评”双测评机制,确保一届之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覆盖,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激发人大代表活力担当担责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群众的特点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让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

一是提升为民履职水平。注重强基提能,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推动代表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化代表培训基地建设,优化代表培训师资库,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学习,实现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履职培训班,通过“课堂讲座+课下交流”“红色洗礼+现场教学”“现场+视频”的方式,覆盖基层人大代表600余人,着力实现代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规范代表履职台账。按照“依法、规范、务实、高效”原则,制定《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市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履职档案建设、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进行明确,对代表履职的保障、监督、激励、评价等进行细化,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保障代表更好履职。拓宽代表履职途径。认真落实“三联”制度,不断密切常委会班子成员同委员、委员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基层,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对收集到的9件代表建议认真研究、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推动城区公交线路优化、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得到解决。组织代表参加人大、“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会议和活动49次,拓展代表知情悉政、履行职务途径。

二是拓宽为民代言渠道。注重务实务本,夯实“家站”建设,推动代表更好表达人民意愿。“进家入站”常态化。印发《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和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领导带头、应进必进、就近就便”原则,30名市级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分别联系1个社区代表联络站和1个村代表联络站。市委主要领导率先进家入站,全市近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全覆盖进驻开展活动,接待群众5.7万余人次。“指尖履职”便捷化。升级改版人大代表“线上”履职平台,代表将线下走访选民、视察调研中收集的民意和意见建议上传到线上平台,畅通代表“点单”、人大“派单”、部门“接单”办理流程,形成代表实时履职、高效履职良好局面。“小组履职”专业化。按照“行业领域相同、专业知识相近”原则,组建教育、环保、农业等代表专业小组14个,建立“常委会+专委会+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围绕人大监督重点开展活动37次。按照“分层分类、便于组织”原则,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划分市人大代表小组16个,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开展活动52次。

三是增强为民服务实效。注重用心用情,找准代表履职切入点,推动代表更好回应人民关切。代表建议办理有力度。听取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修订《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通过建立考评机制、落实重点督办、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等方式,确保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54件,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98%。创办编发《代表声音》40期,努力让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有深度。紧扣“民心守护”工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落实全年至少开展1次走访、提出1件建议、解决1个困难的“三个一”要求,在暖民心、解民忧中主动作为,在抗旱救灾、森林防火中勇于担当,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问题1.1万余个。助力疫情防控有温度。在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制发《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全力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全市人大系统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各级人大干部和近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带头讲政治、带头作表率、带头讲奉献”要求,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六、建设人大“四个机关”强基强能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6】定位,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强引领。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9次,通过邀请省委宣传团专题辅导、组织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在学思践悟中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为鉴知敬畏激浊扬清树新风”专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人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宣传;搭建人大宣传新媒体平台,升级改版泸州人大网,于5月上线运行泸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发信息推送、互联共享等功能,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和引导力。

二是突出能力建设强队伍。大兴实干之风,深入开展“四比四强四建”活动^【7】,充分激发人大干部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干劲和拼劲,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改革发展难点、社会关注焦点、群众关心热点,形成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天府粮仓建设等专题调研报告32篇,编发《人大调研》10期,一批意见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党组会议前、审议法规案前、视察调研前、执法检查前集中学法;创新开设“法治大讲堂”,探索形成“1+7+N”视训新模式^【8】,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等讲授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8场(次),培训人大干部3200余人次;编发《每周要情》40期,开展机关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竞赛,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

三是突出规范建设强基础。制定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审议意见办理规定、专题询问办法等34项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市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区县人大常委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市人大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共享共用、安全可靠”原则,系统谋划人大信息化工作,建设机关协同办公平台,打造智能会议终端,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以数字赋能引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强化对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全市人大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积极配合、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和基层人大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真诚关心、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赶考永远在路上”,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人民群众期望期待,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有:推进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决定任免工作质量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起步之年,也是泸州建市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州,聚焦“四化同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一体两翼’齐飞”工作路径,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始终坚定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中共泸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泸州发展新篇章的决定》,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动力。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讨论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项目,规范开展任免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有序推进任命人员“双测评”工作。

二、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深刻把握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理念,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法规实施效果,进一步增强立法活力和法规生命力。坚持政治引领,善于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善于把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落实到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立法制度体系,巩固加强“一点一库一基地”立法工作平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期盼,高质量、精细化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立法工作,修订《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泸州市文化旅游业融合促进条例》立法预调研。深化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探索建立“四入”工作台账,综合运用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依法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着力提升监督刚性,更好服务全市中心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大局鲜明导向,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聚焦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州总目标,紧扣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战略牵引和具体路径,切实加强对“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打造、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国家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建设”等重大部署开展专题调研和重点监督,助力工业兴市制造强市、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建设、增强区域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区域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经济总量整体做大、发展能级整体提升。聚焦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环保等专项报告,加强对普惠托育试点、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宜居乡村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开展工作监督,继续跟进中心城区过江通道和城市更新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深化“巡审监”贯通融合,强化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探索“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应联尽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完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和经营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闭环工作机制。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抓实代表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夯实“家站”建设,规范代表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拓展履职渠道。落实代表履职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着力健全和落实代表述职制度。指导区县、乡镇全覆盖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健全“三联”“主任接待日”等制度,继续办好《代表声音》,强化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充分激发代表履职动力活力。

五、持续加强人大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牢牢锚定“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一体推进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干部队伍、制度机制、宣传舆论与信息化建设,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提高政治能力为统领,以增强专业本领为关键,以培养优良作风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数字人大”为支撑,深入开展“四比四强四建”主题活动,营造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讲好泸州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深化各级人大协同联动,强化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创新开展园区、街道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和活力。

各位代表,大道如砥,接续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积极进取,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泸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人大更多智慧和更强力量!

名词解释

1.“一点一库一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协作评估基地。

2.“闭环式”监督工作暂行规程:制定《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规程(试行)》,按照“事前监督计划的制定、事中监督职权的行使、事后监督公开和结果运用”的逻辑架构,创新“清单制双闭环监督”模式(“大闭环”:主要由监督计划、监督工作、监督结果运用所构成年度监督闭环;“小闭环”:某项具体监督工作闭环,主要由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构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督工作流程,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四个一”工作格局:明确“一个取向”,即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民心守护”工程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确立“一个目标”,即努力打造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确保4.5个、力争5个;构建“一个机制”,即“党委领导、人大助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坚持“一个原则”,即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因地制宜、安全规范。

4.“四方联动、三化推进”工作路径:即园区、企业、院校、政府“四方联动”和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三化推进”。

5.“4会议、4清单、4报告、1意见”全链条执法检查模式:4会议,即动员培训会、交换意见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4清单,即检查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4报告,即自查报告、市政府贯彻落实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1意见,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

6.“四个机关”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7.“四比四强四建”活动:比学习、强党性,建设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比作风、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比干劲、强担当,建设聚焦主责担当主业的工作机关;比实绩、强宗旨,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8.“1+7+N”视训新模式:“1”即市人大常委会主讲堂;“7”即7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讲堂;“N”即联动“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级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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