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鞠丽主持
12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主持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应到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实到4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并按照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泸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泸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文件、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任免案。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和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会展局、泸州银行、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6个单位均通过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小平、蒲俐、陈景强、张季頫、曾平、宋勇和秘书长周洪华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同志,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