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主持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应到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实到4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决定将《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向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小平、蒲俐、陈景强、张季頫、曾平、宋勇,秘书长周洪华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志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