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主持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到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实到4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核医学高地建设打造国家区域医药健康中心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的报告、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教育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预算委关于2023年泸州市教育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报告和市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林业竹业局、市酒业发展局、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税务局、国网泸州供电公司等24个部门和单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泸州市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修改草案)》《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免职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小平、蒲俐、陈景强、张季頫、曾平、宋勇,秘书长周洪华出席会议。
副市长葛洪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应邀参加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