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主持会议,副主任付小平、蒲俐、陈景强、张季頫、宋勇,秘书长周洪华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小鸥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泸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同意将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泸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报告,审议了《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同意将上述《决定(草案)》《报告(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相关重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相关重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印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泸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教育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医学高地建设,打造国家区域医药健康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同意将上述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