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拓展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
一、把牢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人大职能、代表职责,统筹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代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代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工作要求,依法补选省人大代表。
2.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代表工作机制。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选题等,分别由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决定;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等,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向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报告。
3.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代表履职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代表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代表开展法律学习,引导代表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正确处理个人活动和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认真办理涉及省人大代表的群众信访事项。
4.做好全国、省人代会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在泸国省人大代表出席全国人代会、省人代会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在泸国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在泸国省人大代表提供建议素材,提供参阅资料,帮助代表知情知政。跟踪在泸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二、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5.做好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发挥全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名额等方面要求,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县乡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同做好政策解读、氛围营造等工作。做好市人大代表连选连任相关工作。做好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公告等工作。
6.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立体覆盖,普及选举意义、法规程序、纪律要求等内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换届工作奠定坚实民意基础。做好人大换届选举舆情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
7.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好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不少于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常态化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在泸省人大代表、在泸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8.做好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工作。结合会议议题,综合考虑代表的职业、专业及议案建议提出情况,统筹邀请代表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常委会领导面对面同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对代表在列席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办事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9.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特长,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立法工作有关情况,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和研究反馈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扩大代表对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工作的参与。规范执法检查代表参与机制,执法检查组检查法律实施情况时,至少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或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之外的市人大代表参加。
10.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通过办理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组织的考察、座谈、调研等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做好研究处理和反馈。加强统筹协调,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推动监察官、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四官一员’进家入站”联系代表、服务群众,增强联系实效。
四、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1.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在市人代会召开前,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常委会重点工作,统筹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的视察调研,帮助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支持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行政区域内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鼓励代表结合视察调研情况,依法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工作报告。
12.开展代表小组及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协助做好省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向主任会议报告代表专业小组2025年工作情况,印发2026年活动计划,原则上每个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着力提升工作实效,健全“常委会统筹、专委会指导、专业小组履职”工作机制,推进专业小组“进家入站”,促进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特色化。
13.提升代表履职平台建管用质效。坚持“家站点”建管用一体抓,持续推进“一代表一码、一家站点一码”,努力实现群众“码上找代表、指尖提建议”。有序推动“家站点”向高校、园区、重点产业链等拓展,深化西南医科大学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成效。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带头“进家入站”机制,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115——代表在找我”活动,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家站点”可视化工作,持续做好代表网上履职服务保障平台的推广使用。
14.做好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引导代表从制度、法律层面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把民情民意体现到审议发言和议案建议中。健全闭会期间民情民意快收快办机制,坚持“短、实、新”办好《代表声音》,支持代表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程序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代表个人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预国家机关工作。代表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信访事项,由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统一登记受理,依法依规办理。
五、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15.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通过代表履职线上线下“双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常态化为代表推送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协调有关方面为代表提供参阅资料和材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前端统筹,发挥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各选举单位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予以指导,更加注重议案建议质量,共同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开展“即提即复”工作。
16.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依法统一集中交办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压紧压实承办单位办理责任,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工作制度,推动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台账,跟踪做好B类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向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积极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
17.加强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专委会选题、代表工委汇总、主任会议审议方式确定重点督办建议。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代表工委统筹,相关专门委员会跟踪,通过开展督办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落实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由对口专委会向主任会议报告机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和常委会会议测评。开展市“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支持承办单位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重点,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作为内部重点建议研究办理。
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
18.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常态化抓好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指导县乡两级及时做好初任代表履职培训。做好在泸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履职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
19.加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待遇、物质等方面的保障。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衔接,组织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与待遇保障,帮助代表统筹好本职工作和履职工作。严格执行代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期间,按规定给予临时补助。
20.坚持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和履职情况统计机制。发挥代表网上履职服务保障平台作用,持续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坚持“一人一档、一事一记”,全面、准确记录代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统计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积极推进代表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21.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加强代表工作机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22.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市委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并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
七、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和宣传激励
23.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毗邻地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工委的工作指导,加强请示汇报,积极报送推荐我市代表工作经验做法。主动加强与毗邻地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互动,积极学习借鉴各地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24.加强区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实践。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组织新任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履职培训,切实抓好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继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探索建立项目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县乡票决实施一批“小而美”的民生项目;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制度,稳妥推进园区人大工作,丰富基层人大工作实践。
25.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激励。落实“懂人大”“讲人大”要求,积极向“网、微、报、刊”等平台推荐宣传我市代表工作和代表履职事迹。开展“人大与青春同行”活动,发挥高校代表之家作用,增强青年群体特别是高校学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和认同。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四个一百”典型案例上报工作,同步征集我市代表“家站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市人大代表建议、代表履职事迹典型案例,推选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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